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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2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

2013年03月27日 09:16  点击:[]

各有关教职工:

接未央区草滩地方税务所通知,凡我校职工在2012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,无论个人所得税是否交清均应自行申报,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。具体要求如下:

1.我校2012年职工个人收入是指从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全部收入,包括年终绩效部分(绩效、超绩效、成教代课费等)。

2.职工2012年缴税情况可在财务处工资科查询及领取报税表(逸夫楼107办公室,86168121)。

3.申报程序等相关事宜见附件。

财务处

2013年3月11日